
企业在填报工程库时应该注意的问题
工程库中建设工程项目相关内容的录入,主要是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以及其他相关信息录入的。录入时应注意:
1、录入的工程名称和建设单位是否完整(建议用全称);
2、填报和选择的相关内容是否与施工合同的工程内容一致;
3、是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房屋建筑施工面积、层次及高层建筑的栋数是否填报;
4、实际竣工日期是否根据该工程竣工验收后的实际竣工日期填列的,是否把合同竣工日期当作实际竣工日期填报;
5、签订合同额是否以“千元”为单位填报的。合同中一般是用“元”或“万元”为单位的,企业在填报时应注意;
6、注意报告期内新增的工程项目是不是本报告期的,如是上月及上月以前开工的工程项目,统计上一律不予追补历史数据。
报告期内新增工程项目,实际开工日期如是本报告期上月及上月以前开工的,其每月完成的产值和每月平均人数一并记入本报告期,本报告期上月及上月以前开工的工程项目,在“逐月信息”中一律补“0”。统计上一律不予追补历史数据。
7、要加强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推进分公司或项目部的统计基础工作,主动采集来自基层的施工产值、施工面积、平均人数等建筑业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