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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上半年南通中小学教师资格证面试考试报名通知

发布时间:2022-4-8

2022年上半年南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4日至15日进行,现将江苏省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江苏省户籍或持有有效期内江苏省居住证的人员,或在江苏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的学生,可在江苏省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二)考生应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注:具有中等幼儿师范学校的师范生可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具有中等师范学校学历的师范生可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此类考生应持有学校所在地招办备案的招生录取名册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原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2.报考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或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或者其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4.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三年级及以上的在校生、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四年级及以上的在校生可以报考对应学历层次的教师资格考试。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可以报考各学段教师资格考试。

上述所有学历要求均为“毕业”,“结业”、“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在我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应持有公安机关签发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并符合规定的学历要求。

(四)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二、报名时间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

1.提交报名信息时间:4月15日9时至4月17日16时。

2.审核时间:

第一阶段:4月16日9时至17日16时,系统自动审核;

第二阶段:4月18日9时至19日16时,系统自动审核未通过的考生按要求提供线上审核材料,接受人工审核。(17日16时前已提交过报名信息的考生,在审核期间内可以重新提交,等待审核。)

3.缴费时间:4月20日24时前,审核通过即可缴费,逾期不能缴费。考生缴费完成的状态,以报名系统反馈为准,请考生在缴费截止前关注确认。如缴费失败,后期系统会自动退费。

注:根据苏价费函〔2014〕25号文件精神,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135元。

4.请考生严格遵照各时间节点进行报名,逾期报名无效。

(二)报名须知

1.考生通过官网(http://ntce.neea.edu.cn)进行网上报名。在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期间注册信息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其他考生需要重新注册后再进行报名。

2.本次报名江苏省全部实行网上审核。审核结果以报名系统反馈为准,为更好地为考生服务,具体审核意见还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考生,请留意报名时所留电子邮箱。报名人数较多时,审核状态可能会一直显示“待审核”,请考生耐心等待。

注:审核期间请考生关注审核状态,如信息有误,请及时更改;如认为自己符合报考要求,请按电子邮件的提示信息提供线上审核材料,并重新提交报名信息等待人工审核。

3.考生本人对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填写信息错误等原因造成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报名各项信息,一经审核通过,均不能更改。

4.江苏省内就读的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选择院校所在地的师范生考区为应试考区。全省报考中职专业课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面试(科目代码为D开头的科目)的考生(含师范生)统一选择江苏理工学院考区,全省报考新增科目(科目代码:249、250、345A、359、445A、459)面试的考生(含师范生)统一选择江苏大学考区。

5.其他考生(含在我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报名的考区应选择以下三项之一:①户籍所在设区市考区②居住证所在设区市考区(报名时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③学籍所在设区市考区(仅限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学生)。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通知为准,具体考区列表及选报要求见附件1。

6.因疫情变化可能会影响考生正常考试,请考生审慎报考。

7.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不可随意变更。如与考生报考的其他考试时间发生冲突,请考生自主选择,责任自负。

三、考试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要注意科学防疫,做好个人防护。在考试前14天及考试期间减少跨区域流动,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尽量不去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考试当天凡不符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

2.考生于4月30日前自行下载打印《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健康报告表》),并按要求如实填写。

3.考试当天,考生进入考点时,须出示苏康码(苏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建议下载并使用“通信行程卡”App)、《健康报告表》、核酸检测报告(具体要求见后期《考生防疫须知》)。进入考点后,考生按要求将《健康报告表》交给考点工作人员。

4.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关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江苏招生考试”、考区所在地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信息。

四、违规处理

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作弊考生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五、其他

1.面试考核的大纲、方法、流程详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

2.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面试要求参照《江苏省中职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暂行办法》(见附件3)执行。

3.考生可于5月9日起打印准考证,6月15日起查询面试结果。考试合格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

4.网上报名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10-82345677。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30-12:00;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电子邮箱:ntce@mail.neea.edu.cn 。

5.其他报名常见问题及咨询电话见附件4。

南通市 南通市区 具有南通市户籍或居住证或学籍
南通市师范生考区 仅限南通市全日制在校师范生报考

附件2:

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

本人已知晓、理解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关于考生健康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相关管理要求,自愿遵守有关规定,并做如下声明:

(一)本人不属于疫情防控要求14天强制隔离期、医学观察期或自我隔离期内的人群。

(二)本人在考前14天内如实填写“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体温和个人健康情况均正常。

(三)考试过程中如出现咳嗽、发热等身体不适情况,本人愿自行放弃考试或遵守考试工作人员安排到指定区域考试。

本人保证以上声明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知悉与之相关的法律责任,如有瞒报、错报、漏报等情况,一切后果自负。

声明人(签字):

日 期:

联系电 话:

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

序号 日期 体温
考前14天    
考前13天    
考前12天    
考前11天    
考前10天    
考前9天    
考前8天    
考前7天    
考前6天    
考前5天    
考前4天    
考前3天    
考前2天    
考前1天    

注:此表每位考生一张,考试当天须按要求上交。

附件3: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暂行办法

面试是中职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必要环节,属于标准参照性考试。

一、考核目标

面试主要考察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应具备的教师基本素养、职业发展潜质、教育教学实践能力等,主要包括:

(一)良好的职业认知、心理素质和思维品质;

(二)仪表仪态得体,有一定的表达、交流、沟通能力。

(三)具备所教专业必需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

(四)能够恰当地运用教学方法、手段;教学环节规范,较好地达成教学目标。

二、考核内容与要求

(一)职业认知

1.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从教愿望,正确认识、理解教师的职业特征,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能够正确认识、分析和评价教育教学实践中的师德问题。

2.关爱学生、尊重学生,公正平等地对待每一位学生,关注每一位学生的成长。

(二)仪表仪态

1.仪表整洁,符合教育职业和场景要求。

2.举止大方,符合教师礼仪要求。

3.肢体语言得体,符合教学内容要求。

(三)思维品质

1.能够迅速、准确地理解和分析问题,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

2.能够清晰有条理地陈述问题,有较强的逻辑性。

3.能够比较全面地看待问题,思维灵活,有较好的应变能力。

4.能够提出具有创新性的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

(四)言语表达

1.语言清晰,语速适宜,表达准确口齿清楚,讲话流利,发音标准,声音洪亮,语速适宜。讲话中心明确,层次分明,表达完整,有感染力。

2.善于倾听、交流,有亲和力具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善于倾听别人的意见,并能够较准确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在交流中尊重对方、态度和蔼。

(五)教学设计

1.了解课程的目标和要求,准确把握教学内容准确把握所教的教学内容﹑理解本课(本单元)在教材中的地位以及与其他单元的关系。

2.根据教学内容和课程标准的要求确定教学目标﹑教学重点和难点。

3.教学设计要体现学生的主体性,因材施教,选择合适的教学形式与方法。

(六)教学实施

1.能够有效地组织学生的学习活动,注重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有与学生交流的意识。

2.能够科学准确地表达和呈现教学内容。

3.能够适当地进行教学板书设计,板书工整、美观、适量。

4.能够较好地控制教学时间和教学节奏,合理地安排教与学的时间,较好地达成教学目标。

三、测试方法、程序

基本方法及程序:采取专业概述、讲课、答辩的方法。

1.考生自备一本所报专业对应的中职学校专业课教材,在考试当天,带入考点。教材应保持整洁、无字迹。

2.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

3.根据考生所带教材,由工作人员组织考生抽取教材中的相应章节,确定考生面试讲课内容。

4.由工作人员引导至备考室,进行试讲备课(20分钟),不做PPT,试讲时要有板书。

5.备课时间结束后,按工作人员指示,到相应考场进行面试。

6.考生进行专业概述5分钟(含考官追问)。

7.考生进行10分钟讲课,要求有板书。

8.考官针对考生课堂教学进行提问,考生进行答辩5分钟。

9.考试结束,考生离开考场。

附件4: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常见问题

1.如何报名?

——报名网址:http://ntce.neea.edu.cn。在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期间注册信息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其他考生需要重新注册后再进行报名。

2.教材如何购买?

——考试不举办培训,亦不指定教材,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各科目的《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相关信息自行复习备考。

3.什么是新增科目?

——经教育部同意,我省面试新增科目为小学类“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学科,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心理健康教育”、“日语”学科。我省报考新增科目面试的考生统一选择江苏大学考区报考。

4.之前在外省(省内其他市)笔试通过,还可以在江苏省(省内其他市)报考面试吗?

——可以。笔试合格成绩全国通用,考生符合江苏省报名公告各项条件,可以按要求在江苏省(省内其他市)报考面试。

5.教师资格考试需要普通话证书吗?

——考试本身不需要普通话证书,后期教师资格认定时需要出具普通话证书。

6.笔试考的小学语文,面试可不可以直接考小学数学(或其他学科)的面试?

——可以。

7.笔试和面试都通过了,是不是就可以取得教师资格证?

——不是。笔试面试合格后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考生自行打印合格证明,在合格证明有效期内根据当地认定机构的要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8.考试期间更名了怎么办?

——考生考试期间(面试报名前)出现更名的情况,由本人书面申请,带上户口簿原件,到当地市考办登记。后期汇总给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变更。

9.笔试报名的时候自己把名字写错了怎么办?

——成绩无效,请使用正确的姓名重新报名考试。

10.为什么我的状态一直是待审核?

——报名人数较多时,考生的审核状态有可能会一直显示“待审核”,请耐心等待并留意状态。此外,还有可能是浏览器兼容性问题,请更换未使用过的浏览器或电脑,查看自己的最新状态。

11.我是本科/研究生全日制在读,我的最高学历填什么?

——填目前在读的学历层次。

12.我是全日制专升本(江苏省内称为专转本)在读,我的入学年份/年级/学制填什么?

——入学年份填专科的入学年份,年级从专科开始累算,学制按专科3年+本科2年算。

——从本科入学年份开始填,年级选“专升本1/2年级”,学制按本科2年算。

13.报名信息提交截止时间后,如审核不通过我还可以重新提交报考信息吗?

——在报名信息提交截止时间之前提交过报名信息的考生,如未审核通过(或需要修改报考信息),在审核最终截止时间前,都可以重新提交。在报名信息提交截止时间之前未提交过报名信息的考生,则无法在系统中提交报名信息。

14.我的父母(配偶)的户籍/居住证在X市,我可以在X市报考吗?我在X市买房了,可以在X市报考吗?

——不可以。所有的考区选报条件(户籍、居住证、学籍)均以考生本人所具备的条件为准,且仅限这三个条件。同时具备两个条件的,考生可以自行选择其中一个条件所在地报考。

15.我是X市的户籍,我有Y市的居住证,但是我现在在Z市,我可以在Z市报名吗?

——不可以。请选择X市或Y市报考。

16.我在X市,现在去办理居住证,派出所告诉我需要XX天才能办好,我可以在X市报考吗?

——不可以。选择居住证所在地为考区的前提是持有有效期的居住证原件。

17.面试考区可以和笔试考区不一致吗?

——可以。

18.我小学笔试和面试都合格了,也已经认定了教师资格证,现在笔试成绩还在有效期,我还可以报考小学其他科目的面试吗?

——可以。笔试成绩在有效期内始终有效。

19.我初中语文(或其他科目)只通过了科目一和科目二,科目三不合格,我可以报考初中(高中)的新增科目面试吗?可以报考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教师)的面试吗?

——可以。

20.我初中语文(或其他科目)只通过了科目一和科目二,科目三不合格,我可以报考中职文化课的面试吗?

——不可以。需要通过对应的科目三才可以面试。

21.面试考点会按照我的住址就近安排吗?

——不会。考区根据报考规模统筹安排考点,考点地址以准考证上打印的为准。

22.其它考试时间与面试时间发生冲突,我可以要求更改考试时间段吗?

——不可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不可随意变更。如与考生报考的其它考试时间发生冲突,请考生自主选择,责任自负。

23.我身份证丢了,怎么去考试?

——由当地公安机关出具临时身份证明。

24.我密码忘记了怎么办?

——考生可按照报名系统的操作要求重置密码。请考生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不要随意更换手机号码。

25.过了报名、审核、缴费截止时间怎么办?

——过了相应的时间节点不能补报名、补审核、补缴费。请考生严格遵照各时间节点进行报名,逾期则报名无效。

26.其他问题咨询电话

——025-83235898、83235998、83235907、83235911、83235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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