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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的意见
[ 2021-3-24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管委、局)、公安厅(局)、交通运输厅(委、局)、商务厅(委、局)、应急厅(局)、市场监管局(厅、委),北京市、天津市城市管理委,重庆市经济信息委: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是城市安全运行管理的重要内容,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当前,瓶装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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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2021年一、二级注册建筑师报名考试审核安排
[ 2021-3-18 ]
各报考人员:为做好江苏省2021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考试时间定于5月15日、16日、22日、23日(相邻2个周末,共4天),具体考试时间详见《2021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科目时间表》(附件1)。二、科目设置、成绩管理及考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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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2020年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合格标准及成绩查询通知
[ 2021-3-16 ]
各考生: 根据根据《江苏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试行)》(苏建规字〔2019〕3号)和《关于公布江苏省2020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成绩的通知》(苏建人〔2021〕43号),现将我省2020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成绩查询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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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南通会计中级职称报名考试安排
[ 2021-2-20 ]
各县(市)、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考办《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1〕1号)和江苏省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江苏考区)考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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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核查工程设计资质人员保险缴纳情况的相关安排
[ 2021-2-20 ]
有关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过程中发现,部分申请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填报的专业技术人员存在未在申报企业缴纳社会保险或在多个企业缴纳社会保险情况。为严厉打击资质申报弄虚作假和专业技术人员挂靠行为,请通过现场核查、约谈相关企业等方式核实相关专业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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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2021年度人事考试安排(含二级建造师报名考试时间)
[ 2021-2-20 ]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21年度人事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苏人社函〔2021〕51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南通市2021年度人事考试工作计划予以公布。附件: 南通市2021年度人事考试工作计划序号考试项目报名时段 (计划安排)考试日期 (2021年度)1咨询工程师(投资)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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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高等教育土建类专业评估认证专家工作守则
[ 2021-2-2 ]
为做好高等教育土建类专业评估认证工作,切实维护土建类专业评估认证社会声誉,进一步规范专业评估认证委员会委员以及有关外聘专家(以下简称评估专家)工作行为,保证评估认证质量水平,特制定评估专家工作守则。一、坚定政治立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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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2020年会计初中级证书发放时间调整从2月22日起开始领取
[ 2021-2-2 ]
一、证书领取时间调整2020年度会计初级、中级资格考试报考点选择“南通市直”并成绩合格的考生请注意,因原发证点(青年西路192号南通市财会信息教育中心)近期搬迁,春节前证书发放工作暂停。春节后,从2月22日起开始领取证书(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工作日发证时间为9:00-11:30,13:3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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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关于做好建筑高度大于250米民用建筑防火设计研究论证
[ 2021-2-1 ]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建筑高度大于250米民用建筑防火设计研究论证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建筑高度大于250米民用建筑消防设计审查工作。通知从3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强化属地管理。建筑高度大于250米民用建筑的防火设计加强性措施的研究论证,由省级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主管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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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建设工程监理现场统一使用第六版修订版用表文件的相关通知
[ 2020-11-13 ]
苏建建管〔2020〕264号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为进一步规范现场监理工作,提高全省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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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20年9月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查询说明
[ 2020-11-6 ]
2020年9月(第58次)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已在“中国教育考试网”发布,考生可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cjcx.neea.edu.cn/ncre/query.html)查询本次考试成绩。考生如对分数有疑义,请于11月13日前,填写复查申请表,向参考考点提出书面申请,由考点统一汇总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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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南通市市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安排
[ 2020-9-27 ]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各有关单位:为规范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管理,提高会计队伍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业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会计人员管理办法》(财会〔2018〕33号)等法律法规精神和《江苏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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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住建厅召开全省安管人员涉嫌违规注册会议的通知
[ 2020-9-12 ]
苏建稽函[2020]51号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召开全省安管人员涉嫌违规注册问题调查工作部署会议的通知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南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近日,江苏省住建厅在办理省外“安管人员”转入江苏省相关手续的过程中,发现部分转入人员申报材料涉嫌造假。为做好相关间题调查取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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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20年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时间等安排
[ 2020-9-12 ]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建人〔2019〕332号)精神,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118号),结合江苏省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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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2020年会计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出行方式要求
[ 2020-8-24 ]
为全面做好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南通考区考务组织工作,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确保各考点在校学生与参考人员相对隔离,结合我市各考点实际情况,现将南通考区考生出行方式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南通考区本次全国会计初、中高级资格考试所有考点均禁止考生车辆进入,建议考生乘坐公交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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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监理工程师注册实施全程网办的通知
[ 2020-8-10 ]
各有关单位、各相关人员:根据《关于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认定实行“全程网办”的通知》(建注函〔2020〕55号)文件精神,现将我省监理工程师注册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注册申报流程申请办理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实施“全程网办”不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申请人登录“国务院政务服务平台”(网址:htt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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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2020年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考试安排
[ 2020-8-3 ]
各报考人员:为做好全省2020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及科目2020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17、18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详见《2020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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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20年监理工程师考试安排
[ 2020-7-7 ]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委):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规〔2020〕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0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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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2020年会计初级和中级职称考试调整至8月29日到9月7日
[ 2020-7-7 ]
各县(市)、区财政局: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全国会计考办《关于调整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0〕5号)和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调整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江苏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会〔2020〕17号)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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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地区领取2019年翻译专业资格(笔译、口译)合格证书的通知
[ 2020-6-28 ]
一、领证注意事项: 1.证书发放时间:2020年7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30。在此之前,一概不予发放。2.证书发放地点: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政务中心南侧主楼10楼1014室,各县、市(区)不设发放点。3.证书发放咨询电话:0513-59001234。4.证书必须由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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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地区领取2019年审计师(初、中级)合格证书的通知
[ 2020-6-28 ]
一、领证注意事项:1.证书发放时间:2020年6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30。在此之前,一概不予发放。2.证书发放地点: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政务中心南侧主楼10楼1014室,各县、市(区)不设发放点。3.证书发放咨询电话:0513-59001234。4.证书必须由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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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地区领取2019年注册城乡规划师合格证书的通知
[ 2020-6-28 ]
一、领证注意事项:1.证书发放时间:2020年6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30。在此之前,一概不予发放。2.证书发放地点: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政务中心南侧主楼10楼1014室,各县、市(区)不设发放点。3.证书发放咨询电话:0513-59001234。4.证书必须由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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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地区领取2019年一级造价工程师(含增项)合格证书的通知
[ 2020-6-28 ]
一、领证注意事项: 1.证书发放时间:2020年7月13日至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30。在此之前,一概不予发放。2.证书发放地点: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政务中心南侧主楼10楼1014室,各县、市(区)不设发放点。3.证书发放咨询电话:0513-59001234。4.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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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地区领取2019年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合格证书的通知
[ 2020-6-28 ]
一、领证要求:1.证书发放时间:2020年7月1日至7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30。(为避免考生集中领取证书造成拥挤,中心采取县区考生分流领取措施,其中如皋、海安、如东的考生7月1日领取,启东、海门的考生7月2日领取,通州、市区及外省市的考生集中在7月3日领取。)地区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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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开始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相关安排
[ 2020-6-25 ]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提高审批效率,方便企业服务,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的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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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监理工程师基础科目和土木建筑工程专业科目考试大纲
[ 2020-5-29 ]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工程监理管理机构,各有关单位: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规〔202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