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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开发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告知承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03-29

为进一步督促建筑施工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强企业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在动力,促进我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决定在我区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告知承诺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全面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告知承诺专项行动,督促我区建筑施工企业签订承诺书,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倒逼企业增强依法履职的自觉性,不断巩固夯实我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基础。
二、专项行动范围
我区建筑施工企业。
三、告知承诺内容
(一)必须依法生产经营,保证单位安全生产条件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杜绝非法生产经营行为,杜绝“三违”、“三超”行为。
(二)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组织体系,明确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总经理(副经理),按照规定配备安全总监,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三)建立以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覆盖企业各层级、各部门、各岗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和全员责任,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责任清单,企业各管理层、职能部门、岗位人员均应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四)健全完善以岗位安全绩效考核为重点、以落实岗位安全责任为主线、以杜绝岗位安全责任事故为目标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办法,加大安全生产责任在管理人员绩效工资、晋级、评先评优等考核中的权重,对于违反重大安全事项实行“一票否决”。
(五)按规定及时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并做到专款专用,保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检查与评价、应急救援、重大风险评估、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奖励、安全科技创新费用以及必要的安全监测、检测、论证所需费用等安全生产资金的有效投入。
(六)按规定组织开展岗前教育、日常教育、继续教育等教育培训工作,各类人员持证上岗,新进工人先接受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上岗。
(七)按实际制定本单位安全技术标准或标准化图集,完善安全生产作业条件,改善作业环境,实现安全防护设施标准化、定型化、工具化。
(八)制定完善机械设备设施购置、租赁、装拆、验收、检测、使用、保养、维修、改造和报废等管理办法,规范项目部建筑机械设备设施安全管理行为,确保使用设备设施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技术标准要求和安全使用条件。
(九)实行工程专业分包、劳务分包、机械设备租赁的,及时与分包单位、出租单位签订合同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严禁非法分包。
(十)做好危险源辨识评价、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核、交底、过程监督、验收、检查、改进等工作,建立本单位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台账,并根据工程实际及时更新。
(十一)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月度检查、复工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季节性、重大假日、重大活动进行的专项检查等检查制度,以及项目部安全生产周检查、日巡查和作业班组安全生产检查等检查制度,明确各类检查的频次、重点、内容。
(十二)建立“班组、项目部、分支机构、企业”四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隐患治理措施,实现安全隐患自查、自报、自改的闭环管理,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消除。
(十三)根据在建工程特点、施工流程等,正确评估和研究施工过程存在的安全生产风险种类,及因此可能引发事故的危害程度,并建立健全与之相适应的应急救援体系,科学制定各类事故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救援装备物资、队伍,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科学评估并完善应急救援体系,提升突发事故处置、应急救援和自救互救的能力。
四、实施步骤
专项行动从2019年3月起至12月底结束,按照动员部署、告知承诺、集中整治、巩固验收四个阶段分步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22日前)。通过信息平台及我区建设系统三月份安全生产大会将本专项行动方案传达到我区建设系统各部门、各在建项目建筑企业。
(二)告知承诺阶段(6月底前)。局各处室、区质安站要按照“分级分类、全面覆盖”的原则,采取网格化排查方式,集中力量全面组织开展告知书、承诺书送达签订工作,并督促我区在建项目建筑企业对告知承诺内容进行社会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群众监督,确保告知书、承诺书送达签订率100%,告知承诺公示率100%。
(三)集中整治阶段(9月底前)。局各处室、区质安站要对我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组织开展“回头看”,全面查找专项行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列出问题清单,逐一加以整改落实。
(四)巩固验收阶段(12月底前)。局各处室、区质安站要在持续深入推进专项行动的基础上,认真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好的做法,构建形成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机制,实现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告知承诺动态管理、长效管理。
五、有关要求
(一)成立组织领导。区建设局成立以王伟局长为组长,保学林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各处室处长、质安站站长为组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二)加大宣传发动。通过质安站网站、在建项目信息平台及质安监人员巡查过程,大力宣传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告知承诺专项行动内容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相关法律法规。
(三)强化责任落实。按照分级复核原则加大普查和复查力度,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督促整改到位,确保专项行动不留死角、不留后患、不走过场。
(四)加强激励惩戒。根据各企业开展专项行动情况和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对积极主动开展承诺公示、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且成效显著的,及时总结推广经验、树立典型示范;对未按要求开展承诺公示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问题突出的,纳入安全生产监管重点、不良信用管理、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惩戒手段。
(五)加强信息报送。区质安站每月24日下班前将专项行动汇总表报送局工程管理处(附件2)。


附件:1.《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告知书》《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书》(模板)
2.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告知承诺专项行动汇总表
 
附件1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告知书(模板)
  
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各项规定,现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内容告知如下:
1.必须依法生产经营,保证单位安全生产条件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杜绝非法生产经营行为,杜绝“三违”、“三超”行为。
2.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组织体系,明确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总经理(副经理),按照规定配备安全总监,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3.建立以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覆盖企业各层级、各部门、各岗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和全员责任,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责任清单,企业各管理层、职能部门、岗位人员均应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4.健全完善以岗位安全绩效考核为重点、以落实岗位安全责任为主线、以杜绝岗位安全责任事故为目标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办法,加大安全生产责任在管理人员绩效工资、晋级、评先评优等考核中的权重,对于违反重大安全事项实行“一票否决”。
5.按规定及时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并做到专款专用,保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检查与评价、应急救援、重大风险评估、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奖励、安全科技创新费用以及必要的安全监测、检测、论证所需费用等安全生产资金的有效投入。
6.按规定组织开展岗前教育、日常教育、继续教育等教育培训工作,各类人员持证上岗,新进工人先接受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上岗。
7.按实际制定本单位安全技术标准或标准化图集,完善安全生产作业条件,改善作业环境,实现安全防护设施标准化、定型化、工具化。
8.制定完善机械设备设施购置、租赁、装拆、验收、检测、使用、保养、维修、改造和报废等管理办法,规范项目部建筑机械设备设施安全管理行为,确保使用设备设施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技术标准要求和安全使用条件。
9.实行工程专业分包、劳务分包、机械设备租赁的,及时与分包单位、出租单位签订合同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严禁非法分包。
10.做好危险源辨识评价、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核、交底、过程监督、验收、检查、改进等工作,建立本单位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台账,并根据工程实际及时更新。
11.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月度检查、复工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季节性、重大假日、重大活动进行的专项检查等检查制度,以及项目部安全生产周检查、日巡查和作业班组安全生产检查等检查制度,明确各类检查的频次、重点、内容。
12.建立“班组、项目部、分支机构、企业”四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隐患治理措施,实现安全隐患自查、自报、自改的闭环管理,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消除。
13.根据在建工程特点、施工流程等,正确评估和研究施工过程存在的安全生产风险种类,及因此可能引发事故的危害程度,并建立健全与之相适应的应急救援体系,科学制定各类事故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救援装备物资、队伍,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科学评估并完善应急救援体系,提升突发事故处置、应急救援和自救互救的能力。
14.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如果你单位未正确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承担行政、民事、刑事等方面的法律责任:
1.行政责任:单位将被罚款、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或吊销、资质降低或吊销等。如发生一般事故的,最高被处以50万元罚款;发生较大事故的,最高被处以100万元罚款;发生重大事故的,最高被处以500万元罚款;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最高将被处以2000万元罚款。
2.民事责任: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他人财产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将承建的项目分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承包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刑事责任: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如相关违法行为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最高将被处以七年有期徒刑;构成非法经营罪及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的,最高将被处以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数罪并罚,最高将被处以二十年有期徒刑。

告知单位(盖章):
2019年  月  日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书(模板)

本单位及本人郑重承诺,将依法履行告知书提醒的14个方面职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生产经营安全。如未正确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愿意承担一切行政、民事和刑事的责任。欢迎社会公众对我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如发现隐患可向政府及有关部门举报。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2019年   月   日

备注:本告知书和承诺书各一式三份,一份留存企业备查,一份在企业公示栏公示,一份报送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附件2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告知承诺专项行动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辖区内企业数 签订告知承诺书数 完成承诺公示数 惩戒情况 备注
通报约谈 重点监管 联合惩戒
             
             
           

注:区质安每月24日下班前将《汇总表》报送局工程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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