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通市住建局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建设、建环)局,局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
根据《省安委办 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相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开展集中医学观察的通告》要求,针对建筑工地施工人员相对集中、流动性大、外来人员多等特点,各地、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大房屋建筑工程和轨道交通工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工作力度,特别是做好节后开复工、民工返通等问题的处置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大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力度。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督促建设、施工单位切实做好春节停工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现有留守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戴口罩和其他必要的防护用品上岗,每天要对建筑施工工地内值班区域、生活区域等公共部位进行消毒,灭杀。工地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控制工人随意出入,严禁非留守人员在工地留宿。留守人员进出公共场所应自觉佩戴口罩,不得前往公共场所参加集体宴席、聚餐。
二、严格落实节后开、复工项目管控。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对照省政府办、省住建厅、市防疫指挥部相关文件,结合属地政府要求,及早部署本地区延期开复工疫情防控工作,并加强巡查、排查力度。要督促建设单位组织参建各方做好推迟开工、复工建设计划调整安排;要督促施工单位制定复工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和疫情防控方案,并加大对务工人员安全管控,对于项目返乡外来务工人员尤其是来自发生疫情的重点地区及途径重点地区的务工人员,及时下达暂缓返通的通知;自2020年1月29日24时起,从武汉等重点地区抵通的人员,项目部要及时登记上报并安排指定隔离场所,集中医学观察14天,集中医学观察期间须按要求服从统一管理,严禁私自离开。其它地区返乡外来务工人员有明确约定来通的,要动员暂时不得提前返回,待项目确认复工时间后方可返回。
三、强化违法违规行为惩戒。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本地区实际,制定复工条件报审制,加强复工期间的安全巡查、检查,防止项目未达安全生产条件擅自组织务工人员开复工,要对擅自开复工或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项目,加强建筑市场信用联动处罚,直至限制政府工程投标。
四、严格按照管控程序合理实施复工。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建筑工地组织复工的工作实施细则,各建筑工地要按照实施细则要求严格落实,在确保工地防控措施到位、返回人员排查到位的基础上经核准后复工,未经主管部门复核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复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