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南通润远!我们为您提供本地一站式资质代办服务。 7*24小时服务热线:18912203066
当前位置: 首页 > 职称评审 > 南通2020年度建设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安排

南通2020年度建设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安排

发布时间:2020-05-13

各有关单位:

根据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通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职称办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通职称办﹝2020﹞5号),现决定开展2020年度建设工程中级职称评审申报工作,请参加评审工程师(建筑师、城市规划师)资格的人员,认真对照标准、按照要求报送材料,评审工作拟于9-10月份进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严格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96号)、《南通市建设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通职字〔2015〕7号),以及市职称办认定的相关优惠政策的规定和要求执行。对申报人员职称外语和职称计算机不作要求。

申报人必须参加行业部门(协会)或单位组织的各类继续教育学习培训,取得现职称以来平均每年参加各类学习培训须达到72学时。同时登陆南通人社局第五轮公需课继续教育平台(http://nt.anpeinet.cn/)完成在线学习。凡参加我市市级培训基地组织的专业科目培训合格的视同完成1个年度的学时。

二、申报范围及要求

(一)原则上我市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设计单位等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符合评审条件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申报评审。各县(市)区有人社部门组织评审的遵循属地管理原则。

(二)公务员(含依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离退休人员不予申报,如违规申报取消其申报资格。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应按照我市规定登陆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nantong.gov.cn)中的职称申报评审管理服务平台在线如实填写相关申报信息(网上申报时间5月10日——6月30日),通过系统自助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同时按本通知要求准备书面申报材料。

(二)单位审核。单位应检查申报人网上申报信息,并对申报人的材料进行审核(盖章签字)后报送单位主管部门。

(三)主管部门初审。主管部门应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在相应的证书、业绩佐证材料等复印件上签字盖章。

(四)报送材料。各申报人或申报单位报送材料时,请携带原件至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业教育处(市政务中心主楼2224室)审核。材料报送时间:7月1日—7月15日(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30——11:00;下午14:00——17:00),逾期不予收理。联系电话:59000502。

四、申报材料要求

1.简介表:一式5份(可在南通职称网上下载,不装订);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A3纸双面打印)一式3份

(1份装进附件材料,另2份骑马订装订,单独报送);

3.身份证复印件及参保证明;

4.个人近期一寸照片1张(粘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同时务必将电子照片上传至职称系统);

5.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具有多个学历的一并提供),同时应提供学籍登记表或国家教育部学信网www.chsi.com.cn电子注册证书信息(有效期5个月);

6.现职称证书及单位聘用合同复印件;

7.继续教育学习、培训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8.近3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企业人员不作要求);

9.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10.相关获奖(表彰)证书复印件;

11.反映本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和业绩(成果)方面的佐证材料。

12.发表或撰写的专业论文(含专题报告);

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成一册,中间用彩色插页分隔。注意:所有复印件需现场核验原件。

五、评审费用

根据“苏人通〔2002〕104号”文件精神,每人收取评审费200元、答辩费100元,合计300元。评审费用在报送材料时一并收取。

六、有关事项说明

1.申报人的资历(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学历、论文、业绩成果等要素的计算均截止到2020年6月30日。

2.纸质材料一律用标准档案袋装,并贴上目录,一人一袋。

附:苏人社发〔2018〕96号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77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8〕6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18〕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人才评价标准,破除唯学历唯资历倾向,取消不合理的申报门槛,现就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关于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一致人员申报职称的学历、资历要求
(一)申报初级职称学历、资历要求
1.获得硕士学历或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2.获得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3.获得大专学历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可初定员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4.获得中专学历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可初定员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可考核认定或评审助理级职称。
(二)申报中级职称学历、资历要求
1.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可初定中级职称。
2.获得硕士学历或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可初定中级职称。
3.获得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可申报评审中级职称。
4.获得中专学历,取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可申报评审中级职称。
(三)申报副高级职称学历、资历要求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可申报评审副高级职称;在我省企事业单位博士后工作站和流动站工作,经考核合格的博士后人员,可直接申报评审副高级职称。
2.获得硕士学历或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可申报评审副高级职称。
3.获得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可申报评审副高级职称。
4.获得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可申报评审副高级职称。
(四)申报正高级职称学历、资历要求
取得副高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可申报评审正高级职称。
二、关于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不一致人员申报职称的学历、资历要求
(一)申报初级职称学历、资历要求
1.获得其他专业硕士学历或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可考核认定或评审助理级职称。
2.获得其他专业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可考核认定或评审助理级职称。
3.获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可考核认定或评审员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可考核认定或评审助理级职称。
4.获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可考核认定或评审员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可考核认定或评审助理级职称。
(二)申报中级职称学历、资历要求
1.获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可考核认定或评审中级职称。
2.获得其他专业硕士学历或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可考核认定或评审中级职称。
3.获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可申报评审中级职称。
4.获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取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可申报评审中级职称。
(三)申报副高级职称学历、资历要求
1.获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可申报评审副高级职称。
2.获得其他专业硕士学历或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可申报评审副高级职称。
3.获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可申报评审副高级职称。
4.获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9年以上,可申报评审副高级职称。
(四)申报正高级职称学历、资历要求
取得副高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可申报评审正高级职称。
三、关于资历破格条件
(一)中级职称破格条件
取得助理级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的,可破格1年申报:
市(厅)级科技进步、技术发明、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等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5,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二)副高级职称破格条件
取得中级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破格1~2年申报:
1.省(部)级科技进步、技术发明、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等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5,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中国专利金奖、银奖的主要发明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或江苏省专利发明人奖获得者。
3.国家级二类和省级一类技能大赛第一名获得者。
(三)正高级职称破格条件
取得副高级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破格1~2年申报:
1.省(部)级科技进步、技术发明、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等二等奖(及相应奖项)1项或三等奖2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5,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国家级一类技能大赛第一名获得者。
上述(一)(二)(三)中的资历破格条件为基础条款,各系列可根据实际情况设定比照条款。
四、关于实行职业准入以及“以考代评”的系列(专业)申报职称的学历、资历要求
(一)对已实行职业准入的高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小学教师、技工院校教师、卫生技术、兽医、新闻、播音、律师、公证等系列(专业)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时其所学专业应与所申报专业相同或相近(同一大类),申报资历要求仍按相应资格条件执行。
(二)对初级、中级职称实行国家统一考试的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卫生技术、船舶、翻译、出版等8个专业类别,考试成绩合格即取得相应职称,不再进行职称评审或认定。
五、关于同级转评和跨系列申报评审职称问题
(一)同级转评须转岗满1年后方可申报评审,转评后须工作满1年以上方可申报高一级职称,原工作年限连续计算。
(二)专业技术人才可自主申报两个系列(专业)以上的职称,但同一年度不得同时申报两个系列(专业)职称。
(三)涉及“以考代评”或“考评结合”的系列(专业)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关于相关学历认定问题
(一)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部队院校全日制教育毕业证书,中央党校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校对学制两年以上的长期班次学员所授予的党校学历,在参加职称评定时予以认可。
(二)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在参加职称评定时分别视同中专、大专、本科学历。
(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大中专结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在参加职称评定时可比照相应国民教育序列毕业生降低一个等级。
(四)各类培训班颁发的修业、结业、专业证书,不能作为学历依据,可作为评审其专业能力的参考要素。
我省以往出台的相关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各地各部门应按照上述政策规定,抓紧修订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附件2:通职字{2015}7号.doc

附件3:简介表.doc

附件4:目录.xls

189-122-03066
公司简介
关于我们
润远网校
建筑施工资质
建筑总承包
建筑专业承包
建筑劳务分包
设计资质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
园林景观工程设计
环境工程设计
医疗器械
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GSP现场检查验收细则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提交资料
其他资质
安全许可证办理
建筑业统计平台
行业动态
政策法规
相关资讯
Copyright@2018~2022 版权所有:南通润远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姚港路2号鸿运大厦A座520室 备案号:苏ICP备180260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