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有关主管部门(单位):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经省职称办同意,我市2021年度建设工程高级职称(副高)评审工作拟于9月份进行,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政策
(一)评审条件。按照《江苏省建设工程高级工程师、高级建筑师、高级城市规划师资格条件》(苏职称〔2010〕9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可到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nantong.gov.cn)中的职称专栏 “评审条件”栏目查阅下载)。
(二)关于学历、资历等要求。严格按照“评审条件”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96号)规定执行。对申报人员职称外语和职称计算机不作要求。
(三)关于职业资格效用。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93号)精神,凡通过考试取得“目录”明确的职业资格(含以往未分等级的执业资格)并被单位聘任5年以上的,视同取得工程师资格5年以上。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意见〉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380号)规定,获得高级技师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符合学历资历要求的高技能人才可直接申报。
(四)关于继续教育。继续教育情况列为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继续教育公需课采取社会化服务模式,已完成南通市继续教育第五轮公需课的人员,今年申报评审视为公需课合格。申报人未参加第五轮公需课学习的,计划参照省厅即将新修订的继续教育文件执行,有关问题另行通知。
二、申报范围及要求
(一)在我市企事业单位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含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符合评审条件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申报评审。
(二)留学回国人员(含省内外引进和我市培养的特殊人才)可不受职称、资历等条件的限制,根据本人实际水平、能力和业绩成果直接申报。
(三)从外地流动到我市企业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其在原工作地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获得的工程类中级职称及工作年限予以认可,符合本通知要求的按相关程序申报(申报时应同时提供中级职称证书、评审申报表、当地职称职能部门批文扫描件)。流动到我市事业单位工作的,应在申报之前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资格确认手续。
(四)已按国家相关规定获得其它系列(专业)高级职称的人员可以申报同级转评,但已取得的高级职称须满1年以上;原取得其它系列(专业)中级职称后,经同级转评获得建设工程中级职称须满1年以上方可申报(职龄可连续计算)。
(五)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予申报,如违规申报取消其申报资格并通报其所在的单位。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登录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nantong.gov.cn)中“职称专栏”查询评审条件、申报通知等信息,登录江苏人社网办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进行职称申报。通过系统自主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同时按本通知要求准备书面申报材料。
(二)单位审核。单位要对申报人的纸质材料进行审核并开具同意申报证明,后报送至相应的主管部门。(需要网上审核的单位需提前备案)
(三)主管部门初审。主管部门应对申报纸质材料进行初审、汇总,并在相应的证书、业绩佐证材料等复印件上签字盖章,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申报材料。(需要网上审核的单位需提前备案)
四、申报材料要求
1.评审申报表一式3份(完成网上申报后下载打印,用A3纸小册子格式打印);
2.简介表:一式8份(可在南通人社局“职称专栏”下载);
3.身份证扫描件;
4.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具有多个学历的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一并提供),同时应提供学籍登记表和国家教育部学信网电子注册证书信息(有效期5个月);
5.现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
6.个人参保证明或单位聘用合同扫描件;
7.近3年年度考核表或任期考核表扫描件(此条企业人员不作要求);
8.继续教育证书原件或扫描件;
9.相关获奖(表彰)证书扫描件;
10.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11.反映本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和业绩(成果)方面的佐证材料(含相关扫描件);
12.发表或撰写的专业论文(含专题报告);
上述3—12项材料按顺序装订成一册,中间用彩色插页分隔。
五、申报时间安排
各县(市、区),市相关主管部门或单位,应按照本通知要求,抓紧组织申报工作,检查督促单位和个人完成网上申报,并及时汇总申报材料,认真进行初审,于7月22日至31日将申报材料报送市职称办(各县(市、区)报送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再受理(网上申报截止时间6月30日)。
六、评审费用
根据“苏人通〔2002〕104号”文件精神,每人收取评审费400元,评审费用在报送材料结束后另行通知。另参加评审答辩人员需加收评审答辩费100元,参加答辩人员于开展评审的7个工作日前通知。
七、有关事项说明
(一)申报人的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从本人取得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取得技术员职称后起算。
(二)申报人的资历(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学历、论文、业绩成果等要素的计算均截止到2021年3月31日。
(三)报送材料地点及联系方式
1.地点:南通市职称办(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
附件:
申报人情况简介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