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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海安2021年度中级职称评审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03

南通海安2021年度中级职称评审通知

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贯彻南通市人社局《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职称办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通职称办[2021]21号)文件精神,实施人才强势战略,落实市委市政府科技大会会议精神,切实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为海安市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撑,现将2021年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请市各有关部门、单位、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按要求抓紧组织实施。

一、申报评审时间
(-)在海安市组织评审的中级评委会办事机构(含自主评审单位)须于5月底前向社会发布年度评审工作通知;并应于7月底前完成中级职称申报组织工作,10月底前完成评审工作。其他专业中级以及高级职称评审申报按照省、市相应评委会的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
(二)市综合工程初级评委会办事机构须于7月底前完成职称申报组织工作,10月底前完成评审工作。
(三)职称初定工作实行日常申报,按季认定发文发证。相关初定中、初级纸质材料均须报海安市职称办。

二、申报评审渠道
(-)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均须进行网上申报,登录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nantong.gov.cn)中“职称专栏”查询评审条件、申报通知等信息;登录江苏人社网办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进行职称申报。
(二)申报省级评委会的中、高级职称人员同时登录江苏人才信息港网站((htt://www.srcxxgcom/zc),在线填报相关申报信息。具体要求请详见各评委会办事机构印发的年度评审通知
(三)隶属南通市评审范围,南通市暂无评审条件的中高级职称,或者援外的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需按照规定程序审核同意后,由南通市职称办统一出具委托评审函。未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委托的评审结果在本市范围内不认可。

三、申报评审范围
(一)在海安市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在海安市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
(二)在海安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三)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评审或考核认定职称。

四、申报评审学历、资历要求
(一)关于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一致人员申报职称的学历、资历要求
1.申报初级职称学历、资历要求
(1)获得硕士学历或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2)获得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3)获得大专学历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可初定员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4)获得中专学历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可初定员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2.申报中级职称学历、资历要求
(1)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可初定中级职称。
(2)获得硕士学历或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可初定中级职称。
(3)获得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可申报评审中级职称
(4)获得中专学历,取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可申报评审中级职称。
3.申报副高级职称学历、资历要求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可申报评审副高级职称;在江苏省企事业单位博士后工作站和流动站工作,经考核合格的博士后人员,可直接申报评审副高级职称
(2)获得硕士学历或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可申报评审副高级职称。
(3)获得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可申报评审副高级职称。
(4)获得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可申报评审副高级职称
4.申报正高级职称学历、资历要求
取得副高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可申报评审正高级职称。

(二)关于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不一致人员申报职称的学历、资历要求
1.申报初级职称学历、资历要求
(1)获得其他专业硕士学历或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2)获得其他专业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3)获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可初定员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4)获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可初定员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5)获得高中及以下学历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可申报评审助理级职称。
2.申报中级职称学历、资历要求
(1)获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可初定中级职称。
(2)获得其他专业硕士学历或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可初定中级职称。
(3)获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可申报评审中级职称。
(4)获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取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可申报评审中级职称。
3.申报副高级职称学历、资历要求
(1)获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可申报评审副高级职称。
(2)获得其他专业硕士学历或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可申报评审副高级职称。
(3)获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可申报评审副高级职称。
(4)获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9年以上,可申报评审副高级职称。
4.申报正高级职称学历、资历要求
取得副高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可申报评审正高级职称。

(三)关于资历破格条件
1.中级职称破格条件
取得助理级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的,可破格1年申报市(厅)级科技进步、技术发明、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等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5,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副高级职称破格条件
取得中级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破格1-2年申报(1)省(部)级科技进步、技术发明、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等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5,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中国专利金奖、银奖的主要发明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或江苏省专利发明人奖获得者。
(3)国家级二类和省级一类技能大赛第一名获得者。
3.正高级职称破格条件
取得副高级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破格1-2年申报:
(1)省(部)级科技进步、技术发明、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等二等奖(及相应奖项)1项或三等奖2项以上获奖项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5,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国家级一类技能大赛第一名获得者。
上述1、2、3中的资历破格条件为基本要求,具体按照相应系列评审条件的规定执行。

(四)关于实行职业准入以及“以考代评”的系列(专业)
申报职称的学历、资历要求
1、对已实行职业准入的高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小学教师、技工院校教师、卫生技术、兽医、新闻、播音、律师公证等系列(专业)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时其所学专业应与所申报专业相同或相近(同一大类),申报资历要求仍按相应资格条件执行。
2、对初级、中级职称实行国家统一考试的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卫生技术、船舶、翻译、出版、通信、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等10个专业类别,考试成绩合格即取得相应职称,不再进行职称评审或认定。
3、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的有关要求,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江苏省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356号)执行。
4、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2020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

(五)关于同级转评和跨系列申报评审职称问题
1.同级转评须转岗满1年后方可申报评审,转评后须工作满1年以上方可申报高一级职称,原工作年限连续计算
2专业技术人才可自主申报两个系列(专业)以上的职称,但同一年度不得同时申报两个系列(专业)职称。
3.涉及“以考代评”或“考评结合”的系列(专业)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关于相关学历认定问题。
1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部队院校全日制教育毕业证书,中央党校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校对学制两年以上的长期班次学员所授予的党校学历,在参加职称评定时予以认可。
2.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在参加职称评定时分别视同中专、大专、本科学历。
3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大中专结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在参加职称评定时可比照相应国民教育序列毕业生降低一个等级
4各类培训班颁发的修业、结业、专业证书,不能作为学历依据,可作为评审其专业能力的参考要素。

(七)继续贯彻执行南通市对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优惠政策

五、申报材料要求
(一)评审申报材料要求
1综合工程中、初级职称资格申报的材料要求,根据“职称申报材料清单”要求,逐项按序提供相应佐证资料,按照先基础材料后业绩材料的顺序装订成册(中间用彩色插页分隔),申报评审表和简介表不装订。所有申报材料装入同一档案袋,袋面上粘贴“申报职称资格材料目录”。
2高级职称和其他系列中级职称的申报材料以及装订要求,按相应评委会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二)初定申报材料要求
1、初级初定:申报人完成网上申报后,下载打印初定申报表(一式两份),经本人签字、单位审核盖章后,报海安市职称办送审时需附毕业证书(学位)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同意职称证明、社保缴费证明,事业人员需提供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2、中级初定:申报人完成网上申报后,下载打印初定申报表(A3纸张双面打印,一式两份),经本人签字、单位审核盖章后,报海安市职称办审核中转。送审时需附毕业证书(学位)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同意职称证明、社保缴费证明、专业技术工作总结2000字,事业人员需提供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海安市职称办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安市长江东路10号)西大楼415室。

六、继续教育工作
继续教育公需课采取社会化服务模式,已完成南通市继续教育第五轮公需课的人员,今年申报评审视为公需课合格。申报人未参加第五轮公需课学习的,计划参照省厅即将新修订的继续教育文件执行,有关问题另行通知。

七、资格审核要求
(一)单位审核。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做好评前公示工作,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行业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复核。各级行业主管部门人社部门按规定程序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符合申报条件的报送相应评委会办事机构;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及时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报人员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

(三)评委会办事机构审核。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告知申报人。审核通过并提交评委会评审人员的基本信息须在评委会办事机构单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八、评审组织要求
(一)各中评委会在召开评审会议5个工作日前,应向南通市职称办报备资格审查、评前公示、评审专家抽取和评审通过率设定等评审工作准备情况。
(二)全面实行中评委专家异地交流机制,各地和各自主评审单位在抽取年度评审专家时,本地、本单位以外的专家人数占比不得少于20?
(三)设在南通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学会)的中评委会年度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南通市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学会)同南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合发文公布评审结果,编制南通市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学会)文号,各地各部门要及时转发相关评委会的评审结果。申报人自主打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编号和应用职称专用章的电子职称证书。

九、完善职称申报评审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全过程监督
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严肃查处学术不端行为,逐步实施学术文献检测,检测结果将作为重要材料提交职称评审委员会。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记入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3年。市职称办将对全市中级评委会进行检查和指导,督促评委会办事机构加强职称评审工作的纪律教育,进一步规范评审工作程序,强化监督和制约机制。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江苏省现行职称政策执行。工作过程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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