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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建筑业企业资质行政许可中关于申报业绩的相关问题
[ 2024-11-25 ]
问题1:企业申请资质一般应提供代表工程业绩的什么材料?必须提供图纸、工程结算单等材料吗?若需要,应提供什么样的材料? 答:企业申请资质一般应提供代表工程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中涉及的业绩指标(层数、高度、单体建筑面积、跨度),均应提供能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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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建筑业企业资质行政许可中关于申报人员的相关注意事项
[ 2024-11-25 ]
问题1:标准中企业主要人员有哪些?年龄有要求吗? 答:企业主要人员包括:注册执业人员、技术职称人员(含技术负责人)、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等4类。企业主要人员年龄均为60周岁及以下且由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问题2:事业单位可以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吗?资质申报中有事业编制的人员可以吗? 答:不可以。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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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建筑业企业资质行政许可中关于申报材料相关问题
[ 2024-11-25 ]
问题1:企业申请资质需要提供什么申请材料?有何要求? 答:企业申请资质应按照新申请、增项、升级、延续、简单变更、遗失补办、重新核定等申请事项和要求,提交相应材料,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附件2:《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清单》。问题2:申请表填报需要注意哪些? 答:1、每一项都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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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建筑业企业资质行政许可办理权限问题
[ 2024-11-25 ]
问题1: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哪些建筑业申请事项办理? 答:1、负责以下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新申请、增项、升级、延续、简单变更、重新核定、重组合并(含吸收(新设)合并、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分立、跨省变更)、注销等事项: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二级资质(不含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一级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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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企业资质注销有哪些情形
[ 2024-11-25 ]
目前,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综合服务平台”已实现企业资质证书电子化,我省建筑业企业资质注销有以下情形:1、涉及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依法申请延续的,该资质证书过期自动失效,并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综合服务平台”自动注销。2、涉及资质证书依法被撤销、撤回或吊销的,我省建设主管部门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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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独资企业是否可以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其承包工程范围有何要求
[ 2024-11-25 ]
外商独资企业可以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其承包范围以其取得的资质许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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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设计资质的企业能否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 2024-11-25 ]
已取得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行业甲级资质的企业,可以直接申请相应类别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自行完成或者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相应规模工程总承包业绩可以作为其工程业绩申报。工程设计资质与施工总承包资质类别对照表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附件4-1。其中,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建筑行业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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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标准中的 “以上”“以下”“不少于”“超过”“不超过”如何理解
[ 2024-11-25 ]
“以上”、“不少于”、“超过”是下限,“以下”、“不超过”是上限。“以上”、“以下”、“不少于”、“超过”、“不超过”均包含本数。比如:标准中的“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是指净资产最少为1000万元(含);标准中的“开挖深度不超过12米的基坑围护工程。”是指可承接开挖深度最大为12米(含)的基坑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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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申请资质的类别、等级、数量、年限有何要求
[ 2024-11-25 ]
企业可以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施工劳务资质三个序列的各类别资质,申请资质序列、类别、数量不受限制。企业首次申请(即不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或增项申请(即已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申请增加其他类别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资质的,应从最低等级申请。企业申请资质升级(即已具有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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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主要参考哪些政策文件
[ 2024-11-25 ]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件《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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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企业为什么要依法取得资质证书?
[ 2024-11-25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条,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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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通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安排
[ 2023-08-24 ]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各单位:根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年版)》的通知(财会〔2022〕35号)和《江苏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苏财规〔2018〕22号)规定,现将我市2023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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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通市中考报名通告
[ 2022-11-12 ]
一、2023年南通市中考报名条件1.报考对象必须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初中毕业学历或同等学力;2.高级中等及以上学校在校生不得报考。全市所有应届初中毕业生均须报名参加中考(毕业升学两考合一)。二、2023年南通市中考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1日至16日。三、中考考生报名地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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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2022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补考通知
[ 2022-11-11 ]
南京、苏州、南通、泰州考区应试人员: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南京、苏州、南通及泰州4考区未如期开考,现将补考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2022年度江苏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补考(南京、苏州、南通、泰州考区)定于12月3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12月3日 (周六)09:00~11:30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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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22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安排
[ 2022-08-22 ]
各报考人员:为做好江苏省2022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2022年度江苏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29日举行,原则上在各设区市设置考点,具体考试时间详见《2022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二、考试科目及作答方式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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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22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考试安排
[ 2022-07-13 ]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38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38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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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加强基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的通知
[ 2022-07-13 ]
苏应急函〔2022〕116号 各设区市应急管理局:为深化全省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规范基层应急预案的编制、管理、实施等工作,提高基层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江苏省突发事件总体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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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下半年南通航院船员培训计划
[ 2022-06-29 ]
各远洋、海运单位:承蒙各单位长期以来对航院的信任和支持,2022年上半年虽然受新一轮疫情的影响,但是航院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先后开设了无限和沿海航区各等级船员适任证书培训,南通沿海港作船驾驶员轮机员(含船长、轮机长)、港作船水手机工,和基本安全、保安意识,大证更新等培训班。我院举办的海船船员适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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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召开2022年市区中考志愿填报工作会议
[ 2022-05-25 ]
5月24日下午,南通市教育考试院组织召开了2022年南通市区中招志愿填报工作会议。市教育考试院成中科章晓勇科长对2022年南通市区中考志愿填报工作做了详细的解读和培训,同时对市区英语听力口语考试、中考送考等工作作了具体布置。市教育局市直学校管理处施小红处长结合会议培训的几项内容,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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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
[ 2022-04-25 ]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规定,现将江苏省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一、机构概况(一)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全省共设13个设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9个独立的分中心(其中:江苏省省级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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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上半年南通中小学教师资格证面试考试报名通知
[ 2022-04-08 ]
2022年上半年南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4日至15日进行,现将江苏省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条件(一)具有江苏省户籍或持有有效期内江苏省居住证的人员,或在江苏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的学生,可在江苏省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二)考生应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1.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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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22年一、二级建筑师考试报名等相关安排
[ 2022-03-24 ]
各报考人员:为做好我省2022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考试时间定于5月14日、15日、21日、22日(相邻2个周末,共4天),具体考试时间详见《2022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科目时间表》(附件1)。二、科目设置、成绩管理及考场管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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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江苏省监理工程师考试报名安排在3月23日~29日
[ 2022-03-21 ]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委):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规〔2020〕3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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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2022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报名考试等相关安排
[ 2022-03-19 ]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3号)有关安排,2022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于5月28、29日举行,考试形式为纸笔考试。考试报名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考试科目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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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2022年监理工程师考试报名等相关安排
[ 2022-03-19 ]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3号)有关安排,2022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于5月14、15日举行,考试形式为纸笔考试。考试报名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考试科目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监理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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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南通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合格标准及成绩查询通知
[ 2022-01-22 ]
各应试人员:根据《江苏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试行)》(苏建规字〔2019〕3号)和《关于公布江苏省2021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成绩的通知》(苏建人〔2022〕14号),现将我省2021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成绩查询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江苏省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