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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海安市建设、机械工程中级职称评安排

发布时间:2026-06-05

关于报送2026年度海安市建设、机械工程中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经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我市2026年度建设、机械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拟于11月份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和对象

(一)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体经济组织等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才;在我市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

(二)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三)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人员,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

二、申报评审政策

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应严格按照《江苏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5号)和《江苏省机械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7号)资格条件执行。

(一)申报人一般应当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

(二)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评审,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132号)规定执行。

(三)畅通职称申报评审绿色通道。民营企业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急需紧缺人才、优秀青年人才可按规定直接申报评审相应层级职称(以考代评的除外)。其业绩应显著高于资格条件中中级破格申报条件。

(四)专业技术人才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列为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南通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通职称办[2021]

24号)相关规定执行。专业技术人才平均每年累计接受继续教育不得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课程不少于24学时,专业课程不少于规定总课时的2/3。

三、申报流程

(一)个人申报

登录南通市人社局官网(http://rsj.nantong.gov.cn/)办事大厅“职称专栏”查询评审条件、申报通知等信息。登录江苏人社网办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进行注册,登录个人账号,依次选择:①个人办事→②人才人事→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④职称评审申报,进行申报。通过系统自主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本年度我市建设、机械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采取网上申报、原件审核、无纸化评审的方式。逾期系统将关闭提交功能,不得补报。

(二)单位审核

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当严肃审核推荐程序,组织专人审核申报人申报资格、以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履行公示程序,做好评前公示工作,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在《简介表》上加盖单位公章,单位审核后,将原件材料报送至海安市人社局职称办现场审核。

(三)主管部门初审

主管部门应对申报人员的纸质材料进行复审,并在相应的佐证材料、申报表上(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表》一式3份。

通过申报系统下载后,用A3纸双面打印,对折后用骑马订方式装订,并在单位公示后加盖单位印章。

(二)任现职以来工作总结。

一般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1.个人基本情况及工作经历;

2.任现职以来的工作情况、技术学术水平、工作能力;

3.主要工作业绩及奖励情况;

4.参加过何种再教育(培训、进修、学习)及目前的学识水平;

5.论文、论著、项目报告等发表或撰写情况;

6.申报理由。对照“资格条件”要求自我评价,说明符合资格条件中所对应的条款。

(三) 项目业绩材料。

根据项目业绩类别,按以下要求准备;

1.工程施工项目。一般应提交项目的中标通知、合同、人员备案表、竣工验收表,以及项目建设过程中能反映本人参与全过程施工管理的主要时间节点的有关证明材料(如施工组织实施方案、会议纪要,分部验收等)。

2.工程管理项目:一般应提交本人在项目管理过程中所承担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证明材料和第三方证明材料。

3.科研课题。一般应提交课题立项申请表、科技项目合同、鉴定或验收证书、应用转化等有关证明材料。

4.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一般应提交专利证书、专利转让合同、专利实施单位取得经济效益的证明及税务证明等材料。

(四) 论文、论著。

一般应提交包含封面、目录、前言、有关编审人员的说明、出版刊号,文章全文或参与编写主要章节的有关材料。(论文正文必须以word版本上传)

专项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报告或实例材料。需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或书面推荐函(重点阐述项目情况及个人所起作用等),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五)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等必须原件扫描上传。

(六)《继续教育证书》或参加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材料需原件扫描上传。

注:业绩材料需要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上传(一个业绩一个文档),现场审核材料原件请按以上要求准备。

五、申报时间安排

各相关主管部门或单位,应按照通知要求,抓紧组织申报工作,检查督促单位和个人完成网上申报,并及时汇总申报材料,认真进行初审。

网上申报时间:2026年6月1日—7月31曰;材料报送时间:2026年7月1日一9月30日。

六、评审费用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文件《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2)62号、苏财综〔2002)61号)精神,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每人200元,评审对象需进行面试答辩的,每人加收面试答辩费100元。

七、有关事项说明

(一)为加强职称评审事中、事后监管,市职称办将通过信息化手段对申报人所填报的有关学历、资历、业绩、论文等进行大数据比对。对伪造学历、资历,伪造申报材料,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的,将予以通报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延迟申报处理,相关行为将作为失信行为予以记录和惩戒。

(二)报送材料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点:海安市长江东路10号人社局西大楼415室电话:0513-88926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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