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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日之后江苏省统计平台净资产申报解读(增项、延期)
[ 2026-01-08 ]
最近好几个企业遇到延期因为没有净资产数据而在申报中不能“下一步”,上次不是通知不再需要通过统计平台申报净资产了吗?怎么现在又不行了?如果要补报怎么报?我来和大家说一下。虽然统计平台上的通知说2026年1月1日开始不推送净资产数据到住建厅综合平台了,实际2026年1月1日以后还是正常推送的。我们的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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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延期后无法生成新安许证书的4个原因
[ 2025-12-22 ]
安许变更、延期以后,无法生成新的安许证书,一般是由4个原因造成:1、法人A证的职务不是法定代表人。如果法人A证的职务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可以通过安管平台的“证书信息变更”进行变更为法定代表人,变更时候要注意,不用什么内容都填,只要填你需要变更的信息就行了。2、企业名称中含有括号的,请检查安许证书中的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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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8日江苏省针对安全员的考试、延期、调动开始匹配社保
[ 2025-12-03 ]
各有关企业、相关人员: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通知》(建质〔2024〕27号)文件要求,加强我省安管人员证书监管工作,我厅定于2025年12月8日起,在“江苏省建设行业职业人员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对我省安管人员的考核发证、证书延期、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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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或者变更以后生成证书的新要求(法人A证和C证)
[ 2025-11-07 ]
企业安许延期和变更以后无法生成新的证书,10月底开始生成部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多了2个要求:1、该企业法人必须要有A证,并且A证的职务必须是:法定代表人。如果法人A证的职务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可以通过安管平台的“证书信息变更”进行变更为法定代表人,变更时候要注意,不用什么内容都填,只要填你需要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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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中关于人员的问题
[ 2024-11-25 ]
问题1: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或称为“安管人员”)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如何界定?答: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包含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通过其受聘企业,向企业工商注册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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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建筑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材料问题
[ 2024-11-25 ]
问题1:建筑施工企业首次申请(新设立)安全生产许可证时需提供哪些材料?答:企业登陆“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综合服务平台”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1.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此表由企业在申报平台填报信息后,系统自动生成。企业下载申请表,经法人签字、加盖企业印章并扫描后上传申报平台。2.营业执照、资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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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常见问题解答
[ 2024-11-25 ]
问题1:建筑施工企业为什么要依法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答: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等规定,国家对建筑施工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建筑施工活动。建筑施工企业,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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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建筑业资质一年有效期延续五年有效期申报常见问题解答
[ 2024-09-10 ]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等文件通知精神,我省已正式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换领和延续工作。为方便企业在换领取得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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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号江苏省建筑业资质开始动态核查,不合格标注异常(—级参照—级标准,二级参照三级标准)
[ 2024-07-23 ]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和延续工作的通知》(苏建函审批〔2023〕579号)等文件要求,自2024年9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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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建筑业资质换领、延续相关流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
[ 2024-04-29 ]
一、江苏省建筑业资质换领流程1、事项申请企业需要先完成对应资质模块的基本信息维护(参考前序各资质-企业信息维护部分),然后点击对应资质功能模块页中“资质申请”进入资质申请页面。 2、在“资质与申请”环节页面,企业选择申请事项“换领”,“现有资质”列表展示当前可申请换领的资质,“换领资质”列表展示换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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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建筑业资质2024年证书换证和延续常见问题解答
[ 2024-04-25 ]
1、符合换证政策的资质是系统自动换证吗?换证有什么条件?答:需要企业提交换证申请,直接换领1年有效期相应资质证书。2、三级资质证书有效期到2026年,是否现在必须申请换证?答:企业自主选择,可以现在换证,有效期届满前申请均可。有效期届满前三级证书继续有效。3、符合资质标准,三级资质证书是否可以直接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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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
[ 2024-04-15 ]
各市、区住建局,镇江经开区城乡建设局、镇江高新区建设和交通局,各建筑业企业,各有关单位:现将省住建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苏建函审批[2024】108号)转发给你们,并根据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一、为避免影响企业资质证书换证和延续等事项的正常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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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建筑业施工资质延期换证问题解答(仅供参考)
[ 2024-04-04 ]
1、三级资质2026、2027年到期的,是这次一起换二级,还是到期前换啊?答:鼓励支持。企业根据情况自己决定。2、按照文件内容,三换二是无条件的换一年有效期的证书吗?答:直接换发(企业通过平台申请,不考核人员等情况,就是简单的以证换证)3、附件4的现场检查仅限于延期,换证不需要吧?答:是的。现场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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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住建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
[ 2024-03-15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苏建函审批〔2024〕108号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有关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通知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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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关于建设企业资质证书换证和延期的相关安排
[ 2024-01-02 ]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有关中央企业:为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决定取消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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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住建厅关于2024年度建设企业施工资质延期审核等工作的相关通知
[ 2023-11-30 ]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保证工程质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规范市场秩序,更好服务建筑行业发展,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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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一览表(部级、省级、市级)
[ 2023-11-06 ]
建筑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一览表序号资质类别特级壹级贰级叁级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部批部批省批市批2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部批部批省批市批3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部批部批部批省批4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部批部批省批市批5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部批部批省批市批6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部批部批省批省批7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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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23年底前到期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报住建部办理延续事项提示
[ 2023-11-06 ]
关于建设工程企业报住建部办理延续事项的提示各有关企业: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期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我省相关建设工程企业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理延续事项时,需我厅开具《企业资质核查意见》的有关事宜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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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关于2023年底前到期的建筑企业资质延期等相关通知
[ 2023-10-16 ]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有关中央企业:为统筹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到期延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住建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以下简称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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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
[ 2023-09-14 ]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有关中央企业: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切实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规范市场秩序,激发企业活力,现就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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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住建厅进一步加强二级建造师等申请事中事后监管的提示
[ 2023-09-14 ]
根据《江苏省政府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20〕59号 )文件精神,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有效推进事中事后监管,结合我省工作实际,拟于2023年10月下旬,对我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造价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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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建筑资质重组合并相关功能模块定于2023年8月25日上线
[ 2023-08-24 ]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情况申请资质核定相关功能模块上线运行的公告〔2023〕第17号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新系统)的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情况资质核定(以下简称重组合并)相关功能模块定于2023年8月25日上线运行,为进一步方便企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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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住建厅规范办理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事项
[ 2023-08-16 ]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办理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第16号 为贯彻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我省建筑市场秩序,切实维护企业健康发展合法权益,有效防范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风险,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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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变更申请、信息变更等操作----江苏省建筑业综合服务平台
[ 2023-06-28 ]
10.1.1. 资质与申请在“资质与申请”环节页面,企业选择待变更的资质证书。n “现有资质板块”展示当前企业已有的建筑业企业证书及资质信息“企业已有资质证书”板块展示当前企业所有资质证书信息。在“申请资质”板块选择待变更的资质证书,相同许可级别的证书需统一变更。n 填写申报联系人信息,若申报人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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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房地产估价分支机构备案--江苏省建筑业综合服务平台
[ 2023-06-28 ]
一级房地产估价分支机构备案9.1. 功能模块页点击首页“企业管理”模块中“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图标可进入房地产估价机构功能模块页进行相关业务维护和办理。“一级房地产估价分支机构信息维护”和“一级房地产估价机构分支机构备案”入口仅在企业名称包含“分公司”或者“分所”的情况下展示。9.2. 一级房地产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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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江苏省建筑业综合服务平台
[ 2023-06-28 ]
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8.1. 功能模块页点击首页“企业管理”模块中“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图标可进入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功能模块页进行相关业务维护和办理。8.2. 企业信息维护企业需要先进行企业信息维护,才可进行资质申请。点击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功能模块页中“企业信息维护”进入企业信息维护页面。8.2.1.